1.国家奖学金。对象:全日制在籍在校的二年级、三年级成绩优异、技能表现突出的学生。标准:每年一次性奖励6000元/人。
2.免学费。我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全部享受免学费政策。
3.国家助学金。全日制在籍在校一年级、二年级、三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平均资助标准为每年2300元/人,具体标准为一档每年3500元/人,二档每年2200元/人,三档每年1200元人。
4.校内资助。我校每年按照事业收人的3%一5%计提资助经费,用于发放在校学生的奖学金、助学金(特困补助)、勤工俭学等补助。